特写特讯!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博主:admin admin 2024-07-09 00:41:57 531 0条评论

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:虚开发票、行贿行为终遭制裁

江苏镇江 - 2024年6月12日,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,宏达新材(sz002211)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江苏伟伦”)因犯虚开发票罪、单位行贿罪,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。

法院查明,2018年至2019年,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、利润,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,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;2019年,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。

法院认为,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案件背景

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,注册资本8696万元,主要从事投资管理、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。2019年1月,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;2021年10月,根据法院判决,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,此次变动后,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,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。

案件警示

近年来,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,虚开发票、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。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,铤而走险。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,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。

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,加强内部管理,杜绝类似行为发生。同时,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,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,维护市场秩序,保护公平竞争。

远达环保(600292.SH)拟每股派现0.028元现金红利 6月21日除权除息

上海 - 远达环保(600292.SH)发布公告,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,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.28元(含税),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.1亿元。

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,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才有权获得本次现金红利。这意味着,投资者如果想要获得此次红利,必须在6月20日之前买入远达环保股票,并在当日收市前持有。

6月21日为远达环保的除权除息日,当日起公司股价将不再包含本次利润分配所对应的每股0.028元现金红利。

以下是本次远达环保分红的详细信息:

  • 每股派现红利: 0.028元 (含税)
  • 总派发现金红利: 2.1亿元
  • 股权登记日: 2024年6月20日
  • 除权除息日: 2024年6月21日

远达环保2023年业绩稳健增长

远达环保是一家专注于环境治理领域的公司,主营业务包括污水处理、固体废弃物处理、大气污染防治等。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,同比增长10%;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.5亿元,同比增长12%。

公司表示,本次利润分配是公司回馈股东、分享经营成果的具体体现。公司将继续致力于环境治理领域的创新发展,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。

投资者应谨慎投资

尽管远达环保的业绩稳健增长,但投资者在投资时仍需谨慎。公司所处的环境治理行业竞争激烈,政策环境变化等因素也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。投资者在投资前应仔细阅读公司公告,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风险。

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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